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唉......沒想到事情還是發生了{#emotions_dlg.emotion_b09}
雖然說肇事者--王小明先生,也不是有意的啦{#emotions_dlg.emotion_014}
但總是無法掩蓋他已經「犯罪」的事實!{#emotions_dlg.emotion_b11}

  

簡單講,
就是我家的小哥哥「欺負」了小弟弟
犯案手法很簡單:就是捏了弟弟的小腳ㄚ{#emotions_dlg.emotion_028}一下!
然後,因為看起來那一下頗用力,所以在一旁的爹娘速速就想要把哥哥的手拔開,沒想到~哥哥的手在離開之際,就「順便」帶走了弟弟腳上的一片小小皮膚......然後就變這樣了:

  

很慘吧?!{#emotions_dlg.emotion_015}
沒想到小華在他人生中還不滿四十天的時候,就出現小小的血光之災了!{#emotions_dlg.emotion_016}
這、這......莫非就是老二的悲哀?{#emotions_dlg.emotion_007}
就像他們的阿嬤說的:這時候被打,真的是「白白被打」耶!=.="
一點公道都討不回來的!{#emotions_dlg.emotion_002}

  

虧我前兩天在聚會時,還跟其他媽媽說~小明很乖、會想要照顧弟弟
嗚嗚嗚....氣球馬上就破了 {#emotions_dlg.emotion_022}

  

{#emotions_dlg.emotion_b08}我知道小明不是故意的啦!
他其實很開心有弟弟:每次弟弟一哭,他就比誰都還要緊張地喊「弟弟哭了,媽媽來!」;自己的尿布換下來都隨便丟,弟弟的就都很認真地幫媽媽丟到垃圾桶去;弟弟的枕頭、弟弟的小被被、弟弟的東西他都「註明」起來了,媽媽的背巾也是弟弟專屬;沒事就愛靠到弟弟旁邊,用頭去碰一下弟弟的頭,然後親一下!
我想,他一定很期待弟弟趕快長大,可以陪他玩吧~

  

嗚嗚....可是慘案還是發生了啊!!{#emotions_dlg.emotion_cry_smile}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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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雲兒(明華氣質媽)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